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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坝州推进岷江水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20

 

尊敬的小龙主任、各位领导:

首先,由衷感谢小龙主任及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莅临我州调研指导工作。在此,受作明书记和克宁州长委托,我就阿坝州推进岷江水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岷江发源于我州松潘县,上游及支流流经汶川、理县、茂县、黑水和松潘5县,全长341公里,占总河长的46%,是我州最大的河流,也是成都平原的母亲河,承担着长江水源涵养的重要功能,特别是位于汶川县与都江堰市交界的紫坪铺水库为成都平原生产生活用水提供了重要保障。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岷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岷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特别是2016年与河海大学、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来我州岷江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全面启动,成为全国首个开启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的市州,掀开了岷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崭新的一页。

一、工作推进情况 

坚持以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快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水环境保护,保障水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阿坝提供坚强的生态保障。

(一)狠抓流域生态建设。结合我州实际围绕“三区一中心”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工作要求,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编制并评审通过《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总体规划(2016~2030年)》,并把规划上升为我州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统领性位置切实抓好天保工程、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干旱河谷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重点生态工程。对岷江流域我州境内1949.5亩森林进行有效管护,累积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7.7万亩;完成退耕还林封山育林8.5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9.3万亩完成退牧还草3997万亩。汶川县、理县、茂县纳入全省干旱半干旱河谷治理范围。2016年以来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6.61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加快推进大熊猫栖息地修复、森林植被恢复、林地生态监测、自然保护区重建等工程建设累计恢复生态植被158.2万亩取得阶段性成果。创建省级生态县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6个、省级生态乡镇48个,省级生态村30个,州级生态村478个,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建立州级生态补偿基金。生态红线基本划定。

)全面加强流域管理把岷江作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重点,干支流共设置州级河长6名、县级河长64名、乡级河长185名,由作明书记、晓峰副书记共同担任岷江(阿坝段)河长,全力推动岷江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流域内划定一级水功能区11个积极采取节水措施,加快推进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督促和鼓励工业企业实施节水改造,强化城镇供水企业节水管理。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对流域内汶马高速成兰铁路等重点建设项目进行重点管理,动态开展沿河建设项目涉河方案审批和执行情况检查加强河道管理和治理,严格采砂规划管理,把好规划审查关,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规划可采区,设置可采点,坚决打击乱占、乱采等非法行为。严把保护区涉河建设项目方案审查关,切实保护河道水域岸线。

(三)做好流域污染防治。加强沿河排污的常态监测和重点治理,流域内松潘、茂县、汶川、理县污水处理厂实行在线监控38家工业企业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流域内部分排污单位的监测和治理任务已纳入2017年河长制工作任务清单。支持理县协鑫硅业等企业加快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目前31家工业企业建成了□□污水处理系统;共建成6个县级饮用水源地,加快推进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设施运行情况的调度,督促重点减排设施正常运行。共建成10个污水处理厂、6个垃圾填埋厂。加强对阿坝铝厂等重点企业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监管,目前阿坝铝厂基本完成物理隔离带建设大力实施流域5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率先在全省出台《阿坝州生产建设工程弃渣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四)加快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依托我州丰富的特色优势资源,大力发展藏羌医药等优势特色产业,水能、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型产业与成都、德阳合作共建成阿园区、德阿园区,发展飞地”经济,加快锂等优势矿产资源开发进度。集中发展、特色发展、循环发展的工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加快产业机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现代林业和草原畜牧业,推进现代农(林、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坚持把旅游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突出生态、文化、度假、康养特色,注重文化繁荣与全域旅游双向拓展,推动旅游业由单一型观光旅游向复合型文化旅游发展,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努力把我州打造成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五)积极探索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将岷江—大渡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纳入目标考核,建立完善考核办法和细则积极探索和构建守土有责的“合力”推进机制、市场经济的“动力”运行机制、公众参与的“借力”协作机制,着力建立一批管实用、利长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营造崇尚生态文明、推进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发挥公共财政的导向作用,引导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生态建设领域,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主动”的投入格局。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推动地区间、流域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引进和推行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让更多的资金注入岷江流域综合治理。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州在岷江环境综合治理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以及困难,也深深地感到推进岷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责任重大、刻不容缓。

(一)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生态系统功能下降。森林总量不足,森林生态功能不强,人工林树种单一,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降低。湿地萎缩退化趋势明显,湿地生态功能丧失生物多样性减少水源涵养功能急剧减弱。草原超载过牧致使草原沙化、退化及鼠虫害严重,生物生存环境恶化。

(二)水源功能不足,水生态环境恶化。随着水电开发、砂石料开采、城镇化、工业化等人类活动增多,水资源总量呈减小趋势,河道萎缩,加上时空分布不均、水利工程不足,极端情况下某些时段完全断流,上游局部河床裸露与沙化,主要河流特别是岷江干流生态破碎、鱼类资源严重衰减。 

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灾害频发。岷江上游地区气候条件恶劣、地质环境复杂,自然灾害种类多、发生率高,土壤侵蚀类型多样、侵蚀程度较严重特别是“5.12”汶川大地震后,地质灾害频发,初步统计新增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及隐患点2万余处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保形势严峻随着我州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高,生活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但因自身财力有限,资金投入不足,生活污水处理厂数量少,加之配套管网不健全、运行费用偏高,部分城镇垃圾污水处理厂运行较差甚至不运行,导致污水收集处理率低下,存在污染物直排隐患。因地广人稀,农牧业面源污染范围广、污染大、排放无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入河现象较为普遍。

环保体制机制不健全,环境监管不到位区域内生态保护与修复主体单一,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机制仍不完善。生态约束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投入保障机制、政府激励机制、市场化运行机制等管理运行机制尚不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覆盖不足,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机构队伍能力不足,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基础薄弱,环境监管和应急响应体系急需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面对岷江流域水环境治理的严峻形势,我们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问题导向,增添工作举措,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持续改善岷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努力为下游地区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水源。

(一)切实抓好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州级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快有关问题整改,确保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彻底整改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岷江水环境安全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察督办,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务求实效。坚持严字当头,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依法依严肃问责,做到整改到位、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深入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快修订完善《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总体规划(2016~2030年)》,并于明年通过州人大立法。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耕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实施“绿化全州”行动,推进干旱半干旱河谷区绿色长廊、绿色通道、绿色家园建设,提高林草覆盖率。继续抓好天保工程、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推进“两化三害”、水土流失、重大地质灾害等的治理。继续实施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深入推进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深刻吸取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典型案例教训,强化对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的管理。通过综合施策,使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和持续改善。

(三)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快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州、县(市)、乡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协调各方力量,试行联防联控,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快建立健全河湖污染治理责任机制,加强涉河湖排放监管,严格污染责任追究,创新治理模式,督促河湖污染得到及时有效治理。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考核,加快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的分级治理体系。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分类实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深入推进水环境治理。全面加强城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快推进城乡垃圾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城乡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建设,切实提升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农牧民定居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深入推广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统一处理模式。加快推进产业布局调整,严格控制新增污染,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深入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对重点工业企业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的废水进行污染综合治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顿等一系列配套办法,督促水污染企业依法达标排放。

(五)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持续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源头控制作用,开展城市总体规划、旅游开发、畜牧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强化饮用水污染、有毒有害气体释放等关系公众健康的重点领域风险预警与管控。加强化学物质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强化尾矿库环境风险管理。督促存在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和应急响应体系建设,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对。 

四、请求协调支持解决的事项

小龙主任,各位领导,当前,我州承担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社会稳定三重任务,而且面临发展滞后、造血功能不足问题,急需得到国家及省的大力支持,恳请省政协及各位领导切实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等独特优势,积极向国家和省呼吁,帮助我州加快推进岷江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筑牢长江生态屏障,与全国全省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一)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总体规划(2016~2030年)》纳入国家和省相关规划,在资金安排和政策支撑方面予以支持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克强总理提出的“启动森林质量提升、长江经济带重大生态修复、第二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工程试点”,请求将我州纳入长江经济带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试点

(二)进一步加大补偿力度。尽快制定和完善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的长效补偿机制;加快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推行岷江及长江下游受益地区对岷江上游地区的横向生态补偿,共同推动岷江流域水生态建设、水环境保护。

(三)进一步支持外延发展加大对我州发展“飞地”经济的支持促进成阿园区扩区强园德阿园区提档升级进一步推进支持藏区飞地园区发展“七项措施落地落实支持我州土地、环境容量、留存电量等指标调剂平移到飞地园区;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业支持政策向我州倾斜,推进我州工业转型升级。

(四)进一步加大支援力度恳请省上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经济社会发展,确定成都、德阳、绵阳等经济较为发达地区长期对口支援,加大对我州在生态保护、基础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投入,从人才、政策、项目和资金、设备等方面支持州加快发展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

最后,再次感谢省政协及各位领导对我州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协助和监督我州做好岷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岷江流域特别是下游地区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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